各分工会: 
    
    
    
    
 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工匠精神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尊师重教、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,根据省、市教育工会相关文件精神,校工会拟开展每2年1次的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
    
 一、评选范围 
      
     我校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。 
   
 二、参评条件 
    
 参评教师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立德树人,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爱国守法、依法履职,敬业爱生、严谨治学、勇于创新,为人师表、引领风尚,服务社会、热心公益,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,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。 
    
 三、推荐评选要求 
    
 1.为做好推荐的基础工作,请各分工会组织师生民主推荐师德先进个人(1-2名),经各分工会所在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报学校工会。各分工会要广泛发动师生,真正把师德修养高、影响大、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。 
   
 2.认真填报有关材料。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,分工会要对文字材料审核把关。报送材料包括:(1)推荐名单汇总表;(2)《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。请各分工会于4月13日上午11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工会邮箱([email protected]),并将《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》打印稿盖章后一式15份报校工会201办公室。以上材料逾期未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 
    
 联系人:尹慧;联系电话:888517。 
    
 校工会 
    
 2017年4月10日